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中心校、区直各中小学、泰化学校、离石江阴高中:
为保证广大各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文件精神,特印发《《离石区教育体育局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各学校务必于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离石区教育体育局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区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活动内容选择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学校特色。通过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全民族整体素质提高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各中小学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富有本校特色的具体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程表;要行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活动计划、项目,将活动任务落实到人。逐级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督导、奖惩制度,通过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实施原则
(一)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学生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科学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的内容和方法体系;以深化学校体育教育教学为核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体育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
(二)与学校体育特色有机结合起来。以学校重点体育项目、体育传统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活动体系,彰显学校体育办学特色;与“体育、艺术2+1项目”相结合,通过“2+1项目”的实施,丰富体育活动项目内容,促进学生在学校每天至少体育活动一小时。同时,通过保证体育活动时间,促使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三)以体育师资配备及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为先导,倡导教师全员参与。按照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逐步配足配齐体育教师;根据非体育专业教师自身的爱好、特长,积极鼓励他们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通过各种业务培训转变观念,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环境为必要条件,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需要,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规定》及各级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最重要的基本目标;把学校体育工作,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切入点,作为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走进阳光、走向操场、走入大自然,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运动。
(二)落实教学计划,抓好常规管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各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规定》开足开全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体育课每周4节,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和其它集体体育活动;要将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统一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实施记录。
(三)认真抓好学校重点体育项目建设。各中小学合理设置学校重点体育项目,以重点体育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学生喜爱、趣味性强的阳光体育运动,做到人人有喜爱的体育项目、班班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校校有较高水平的运动队。定期组织校园体育节,经常组织开展友谊赛、对抗赛、挑战赛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体育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激励作用,为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搭建平台。
(四)认真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各中小学要结合《规定》,制定本校“2+1项目”的“菜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各中小学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有落实、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有效落实,保证学生熟练掌握两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
(五)各学校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不断创新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形成工作的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资金和器材投入,把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合力作用。学校是落实《规定》的主体,班主任要协助督促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与学生一起参加体育锻炼、主动加强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宣传工作,学校、老师、家长全力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到体育锻炼中去。
(三)加大对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每年应将学校经费5%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要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切实保证“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开展。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四)区教体局将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督导评估和表彰机制,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制度。对无故挤占体育课、不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要求的学校、没有认真执行本《方案》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将学校体育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促进学生健康的相关指标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中小学制定的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要在各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及家长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中小学的工作方案要于10月25前报区教育体育局。
区教体局监督电话:3383000 33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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